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对森林植物的发生(危害)程度标准和成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对森林植物的发生(危害)程度和成灾界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
3.1 林业有害生物 Forest pests
对森林植物有害的任何植物、动物或病原体的种、株(或品系)或生物型。包括害虫、病害、鼠(兔)害、有害植物。
3.2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Disaster of forest pests
由于森林中的病原微生物和有害昆虫、鼠、兔类种群及有害植物的流行或猖獗危害,使林木减产,造成经济损失或降低森林在陆地生态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现象。
3.3 发生程度 Attack density
林业有害生物在林间自然状态下实际或预测发生的数量多少(统计单位有:条/株、虫情级、有虫株率、头/10cm2、条/50cm标准枝、粒/株、个/m标准枝、活虫/株、条/百叶、头/m2、盖度等)。
3.4 危害程度 Damage degree
林业有害生物对其寄主植物(林木)所造成的实际或预测危害大小(统计单位有:枝梢被害率、感病指数、感病株率、受害株率等)。
3.5 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Forest quarantine pests
对其受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进行官方防治的林业有害生物。
3.6 有害植物 Harmful plant
已经或可能使本地经济、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受到伤害(尤其是对特定的森林生态系统造成较大危害),或危及人类生产与身体健康的植物种类。
4 规范性要点及说明
4.1 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程度标准(见表1)。
4.2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见表2)。
4.3 表1、表2未列的种类,可参照同种类的指标和标准执行。
4.4 表1、表2中的数值均按四舍五入来计。
5 统计单位的解释及计算方法
5.1 条/株:单株树上的幼虫数量
5.2 虫情级:由虫口密度和树冠级(针叶量)来确定的指标
5.3 粒/株:单株树上害虫卵的数量
5.4 有虫株率﹪=(有虫株数/实际调查株数)×100
5.5 枝梢被害率﹪=(出现被害状样枝梢数/样枝梢总数)×100
5.6 头/10cm2:树干、枝梢表面10平方厘米固定若虫的数量
5.7 头/株:单株树上的蛹或成虫的数量
5.8 条/50cm标准枝:50厘米枝条上的幼虫数量
5.9 个/m标准枝:1米枝条上虫瘿的个数
5.10 活虫/株:单株树上的虫袋数量
5.11 条/百叶:单株树每100个叶片上的幼虫数量
5.12 头/m2:竹林1平方米样地上的跳蝻数量
5.13 种实被害率﹪=(被害种实/实际调查种实数量)×100
5.14 感病指数=[∑(各病级代表数值×该级株数)/调查总株数×最高病级代表数值]×100
5.15 感病株率﹪=(发病株数/实际调查株数)×100
5.16 受害株率﹪=(受害株数/实际调查株数)×100
5.17 叶片受害率﹪=(受害叶片数/实际调查叶片数)×100
5.18 盖度﹪=(植物地上部分垂直投影面积/样地面积)×100
5.19 失叶率﹪=(单株树冠上损失的叶量/单株树冠上的全部叶量)×100 表1 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程度标准
表1 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程度标准(续)
表1 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程度标准(续)
注1:表1中带有“*”号的为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注2:表1中所列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危害)程度标准不包括新发区(除非特别注明),新发区的发生(危害)程度指标的界定按检疫规程的有关要求另行规定。
注3:表1中除非特别注明,均为成林发生(危害)程度标准,幼林的发生(危害)程度的标准在此基础上相应降低1/3。
注4:幼林和成林的界定,各地可按不同的树种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
注5:表1中的统计单位有一个以上的指标时,根据不同的时期、不同的调查方法达到一个指标即可。
表2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
注:表2中的成灾指标有一个以上时,根据不同的时期、不同的调查方法达到一个指标即可。 |